在日本,为了使半导体工厂能够运作,势必需要一些具有特殊资格的人。这些资格,可以分为法律上规定绝对必要的资格,以及进阶资格两种。
①在工厂中,法律规定绝对必要的资格
图7-6-1列举出日本半导体工厂所必要的法规资格,分别列出其名称、内容概要、以及相关法规。在此进行简单的说明。
与作业相关的有“荷重作业”。这个指的是包括从使用绳索将重物吊起的准备,到将重物解下为止的一系列作业。唯有完成荷重技能讲习的人才有资格进行。
此外,接受过“产业用机器人特别教育讲习会”之后,针对事业者,会收到关于教育、检察等业务关联的特别教育完成通知书,针对受讲者,会收到修了证书。
“低压电气处理者”为处理电气相关业务时、或是铺设低压充电线路相关业务时,所需要的特教育,完成教育的人可以被授予该资格。
“起重机操作(5吨以下)特别教育”为针对该当业务的安全性而举行的特别教育。“叉车操作”为完成叉车操作技能讲习或操作特别教育的人能取得,安全帽上可贴叉车贴纸。叉车操作看起来好像很容易,但因与重物的起降有关,并且需在狭窄的空间里前进后退,是非常具有危险性的操作。
溶剂类相关者,则有“有机溶剂作业主任者”的国家资格,为从完成有机溶剂作业主任者技能讲习会的人员中,由事业者选拔出。而“特定化学物质及四烷基铅等作业主任”资格,则授予给完成特定化学物质及四烷基铅等作业主任者技能讲习的人员。
一定规模以上的事业所,必须设有从拥有卫生管理者执照、医生、劳动卫生顾问执照、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出来的“第一种类卫生管理者”。“防火责任者”则必须对消防局提出申请。
②进阶资格
图7-6-2列举在日本法规没有强制要求,但对于业务上的进展等方面有助益的资格,分别列出其名称、内容概要、以及相关法规。在此进行简单的说明。
在此,“特定高压气体处理主任者”资格的特定高压气体,指的是:砷化氢、乙硅烷、乙硼烷、硒化氢、磷化氢、甲锗烷、甲矽烷等七种气体。“危险物处理者(乙种4类)”资格的乙种4类指的是:
汽油、煤油、柴油、乙醇等具有易燃性的液体。“缺氧危险作业主任者”需由事业者来进行选任。
不论哪个产业型态,均需要各种资格,但在半导体工厂,需要的是从物理上的装置到化学药品的处理、甚至到防火等,大范围拥有各种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