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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产业的贸易与关税,積體電路產業的貿易與關稅,Trade and Taritf in IC Industry
来源: | 作者:LiLi | 发布时间: 2024-03-19 | 4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关税一般是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之一。按照商品流向,关税一般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通常所称的关税主要指进口关税。

进口商品的市场价格,除了决定于产品成本及物流成本,还决定于征收的进口关税。因为价格上升会影响进口货物的销量,所以征收进口关税是调节外国货物进口的一种手段。而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看,如果全球主要国家普遍互相提高关税会对贸易产生抑制作用;相反,降低进口商品的关税则会对贸易具有促进作用。

信息技术协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ITA)旨在分阶段削减信息技术产品关税至零。自该协定于1997年4月1日正式生效,其对于全球信息技术贸易产生了非凡的意义。目前每年全球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达到了4万亿美元,为全球货物贸易额的1/5,可见 ITA 大大促进了信息技术产业全球贸易自由化。中国作为信息技术产品的最大进口国、出口国,于2003年4月24日正式成为ITA 第43个参加方。逐步降低的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关税,大大促进了中国制造的信息技术产品的出口。

集成电路产品及集成电路生产设备是ITA涉及的主要产品大类。中国在产业发展初期,生产所需要的制造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消耗品和技术都需要从美国、日本、欧洲等地进口。为了鼓励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若干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财关税〔2004〕45号文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属于《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企业免征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目录》内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随着国内集成电路制造能力的逐渐提升,财关税〔2015〕46号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税商品清单的通知》将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企业范围提高到线宽小于0.5μm(含)。

关税的逐步降低直至取消使得进口芯片的价格明显下降,降低了利用芯片生产电子产品的系统厂商的进口成本,也降低了集成电路制造厂商对制造设备的进口成本。同时,降低关税为国外集成电路厂商产品自由进入中国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给国内集成电路企业带来了更为巨大的挑战。对于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技术水平的领域,零关税使国内企业与国际企业在平等的环境下竞争,对国内企业的整体运营管理及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与国际技术差距较大的领域,如设备、材料、CPU、存储器等,中国企业需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重视人才培养,通过国际合作及国际并购等方式快速提升自身实力。